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黄星)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印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委会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家委会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并事先征得学校、年段、班级负责人同意。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严禁家委会组织“谢师宴”、毕业聚会聚餐等活动,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家委会组织教师参加有违师德师风的活动和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家委会承办集体活动开支确需代收代办的,一律报请学校批准,由年段长、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一事一结,及时公示。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把家委会作为构建家校社网一体化育人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明确分管领导,把家委会的建设与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发展规划、课程方案、工作计划,有具体管用的举措办法,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家委会健康运行。
《通知》强调,原则上起始年段应组织班级、年段家委会选举,学校家委会要遵循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织选举;已经毕业或离校学生的家长自动退出家委会。对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发挥消极作用、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委会成员,要劝其退出直至责令退出,并及时组织补选。每学年家委会成员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应不少于3小时。学校分管领导、年段长、班主任要加入相应的家委会网络群组,随时倾听意见与建议,引导家委会规范运作。从新学年起,各级家委会不再设立游离于指导监管之外的网络群组。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家长委员会代表、优秀家长或*美家长评选活动,但评选结果不作为学生评先评优、推荐升学等涉及公正公平成长环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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